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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树林“卖空气”成交10.5万元

卖方 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下属南沙湿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产品 南沙湿地554吨造林碳汇 买方 一宗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责任方 成交金额 105028.40元 这个过程就像是把湿地红树林净化空气的能力,变成可以在市场上买卖的“商品”,成功卖出后,再将收益反哺到红树林的保护中,实现“以汇养林”。 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吴多、董业衡、肖桂来)7月26日是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国际日,广州的红树林生态保护迎来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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